我们知道现在国家对于残疾人士的补助力度越来越大,但是除了一般的国家优惠政策之外,残疾证等级与等级之间的补助都有不一样的差距,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说说拥有四级残疾证的补助是怎样的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呢,我们先来看看残疾证一共有多少个等级吧,注意了,是残疾证等级,而不是伤残等级哦。
在我国,伤残的等级一共分为一到十个等级,残疾证等级一共有六个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四个等级,其中1~2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
毋庸置疑,国家对于残疾人士是有一定优惠政策的。比如说: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除了国家方面的优惠政策之外,各地方政府也会按照国家的要求对残疾人士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扶贫规定以及相关补助等,但是由于各地方经济条件不同,残疾人的类别等级不同,所以标准也不一样。
由于拥有四级残疾证的人士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所以除了国家优惠政策之外,在资金补助这一块一般是没有的,但是具体的可咨询当地政府,看看是否有规定,或者是否符合扶贫的相关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