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收票据管理,明确传递流程及责任,预防票据遗失,保证公司应收票据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因销售产品及其他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均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销售回款以及商业汇票结算政策的审批。
2.财务副总负责票据纠纷和因票据灭失而主张权利的法律关系的处理。
3.财务部负责商业汇票的接收、登记、保管、背书、贴现和托收,并负责账务处理、定期盘点,负责大额商业汇票的查询及异常信息的反馈。
4.市场部负责商业汇票的接收与审核、传递以及交接,负责市场人员的信息沟通与处理,并对业务真实性负责。
四、应收票据的鉴别
1.市场管理部及业务经理在索取商业汇票时必须对商业票据进行鉴别,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注意以下事项。
(1)背书的填写是否正确,为防范票据丢失,收到汇票时应提示业务单位人员将“被背书人”填写为我公司全称,即山东××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2)票面要素填写是否齐全,金额大小是否填写一致,汇票起讫日期的大写是否正确。
(3)出票人名称与出票人签章是否完全一致,签章是否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及至少一枚私人印章。
(4)票面收款人与第一手背书人是否完全一致,票面和“被背书人”栏是否有涂改现象。
(5)背书是否连续,即被背书人与后手背书人签章应完全一致,粘贴单处骑缝签章是否全部骑缝并与下一手背书人签章一致。
(6)汇票票面是否有承兑行签章和经办人印章,以便到期后托收,核对承兑行行号(签章上)与付款行行号是否一致。
(7)票面签章、背书签章是否清晰(单位印鉴),不清晰的应出具证明和到期不能兑付时的无条件付款承诺。
(8)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是否超过限额,承兑期限是否超过期限(即1 000万元和6个月)。
(9)有区域性限制(特定区域)和背书限制(不得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接受。
(10)银行承兑汇票应在有真实交易的业务单位的财务部门取得,并经其背书,其他来源的汇票或未经客户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收。
(11)客户出于融资等原因开具的“回头票(即汇票的出票人为公司的债务人,而收款人不是公司)”,原则上债务人(即出票人)应该继续背书,若不背书,必须出具证明和到期不能兑付时的见票无条件付款的承诺。
2.市场部、业务经理和财务部接收承兑汇票时,应对上述注意事项进行审核,对商业汇票的符合性负责。
(1)没有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补填。
(2)商业汇票印鉴不清晰、盖章不规范的,由市场部或业务经办人员负责索取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3)存有疑问的票据应办理银行查询。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业务人员收到商业汇票原件交市场部审核无误后登记,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交给财务部出纳会计办理交接。
2.接受商业汇票时,客户要求我方开具收款收据的,出纳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汇票开具,收据用途或备注栏中应注明货款、承兑汇票和票号等字样。
3.出纳会计依据商业汇票原件登记《商业汇票登记簿》,并负责商业汇票的保管,根据商业汇票复印件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部对接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有疑问的,或一次性结算业务、清户业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应立即办理银行查询手续,接到银行查询异常信息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连同票据转市场部进行处理,并办理交接手续,市场部负责与客户办理销账手续。
5.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在不影响成本和合同执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商业汇票作为支付手段,进行背书转让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商业汇票经背书转让后,与收票人办理交接手续,收款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商业汇票复印件上签收或开具收款收据,同时由出纳负责登记商业汇票登记簿,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账务。
7.出纳每天上班前查验商业汇票是否已到汇票到期日(提前3天办理托收),出纳应及时办理托收手续,并依据托收回单登记商业汇票登记簿。
8.商业汇票的托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时,由出纳根据回款单相应处理账务。
9.办理背书转让、银行托收过程中出现由于客户提供商业汇票存在不符合要求退回的,由市场部与业务人员联系解决。
10.出纳每月10日前,将保管的商业汇票与会计账目中的“应收票据”和《商业汇票登记簿》核对一次,并将核对结果报财务部部长。
11.商业汇票视作现金管理,出纳每天下班前将商业汇票存放于保险柜中,防止商业汇票丢失。
12.商业汇票在从客户取得送交公司财务过程中发生毁损、丢失或被盗的,应立即向财务副总汇报,并向客户索要商业汇票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催示公告主张票据权利。发生费用由丢失、毁损的责任人承担,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13.收取商业汇票后不按时上交财务部而挪作他用的,一律按照挪用公款论处。
14.因现金紧张需要贴现的,由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监督与检查
1.财务部设置应收票据明细账,每季度对商业汇票进行盘点一次,财务部长负责监督盘点,出具盘点报告。若有不符,应查明原因,提出建议,报财务副总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控股股东的内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应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的商业汇票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与指导。
七、其他
1.公司申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参照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并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