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效的《保护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儿童法案》(ART Act),又称《代孕法》显著保护通过医疗辅助生殖技术(ART)出生的儿童,并规定了配偶(称为“申请人”)生育这类孩子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
一、代孕的定义
第三条,任何通过从人体中取出卵子或精子以实现非自然怀孕的医疗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工授精,实现怀孕的方式,统称为“代孕”。
二、代孕申请资格
第二十一条,代孕申请者必须是合法配偶,且妻子不能怀孕。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泰国人;或
(2) 如果申请人中只有一人是泰国人,则这对夫妇必须已结婚至少三年。
除了对代孕申请人作出了限制外,本法案对代孕母亲也规定了详尽的限制条件。除例外情况,代孕母亲必须
(1)是申请人中任何一方的血亲,但不得是申请人中任何一方的父母或后代;
(2)必须曾有过子女(自然生产不超过3次,剖腹产不超过1次),如果妇女有丈夫或伴侣,则必须征得该丈夫或伴侣的同意;
(3)年龄在20岁以上,不超过40岁。
三、亲子关系认定
第三条、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和代孕母亲必须在怀孕前达成书面协议,表明申请人将是孩子的合法父母。同时,本法案明确规定,申请人将是代孕子女的合法父母,不得否认通过ART生育的子女的亲子关系。
四、违反处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及第四十九条,禁止为商业目的提供代孕服务。如果任何人以营利为目的参与代孕,一经定罪,将被判处长达10年的监禁或高达20万泰铢的罚款。如果任何人充当代理人,要求或接受金钱、财产或其他利益,以换取代孕管理或提供代孕建议,一经定罪,将被处以最高五年监禁和/或最高10万泰铢罚款。
通过上述法律可以看出泰国合法代孕申请人必须是合法配偶。由于目前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平等婚姻法》草案,只通过了第一阶段,该法案的成功通过还需要进行多次修改和审议。因此,目前关于新《代孕法》草案的修订不能直接确定泰国同性伴侣代孕合法化,该问题仍然处于观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