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沆瀣一气”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hàng xiè yī qì,出自宋代钱易的《南部新书·戊集》。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夜间的水气、雾露连在一起,比喻臭味相投的人结合在一起。在句中一般作谓语或定语,含有贬义。例如:
· 他们俩都是些无耻之徒,真是沆瀣一气。
· 这些贪官污吏沆瀣一气,互相包庇。
“沆瀣一气”这个成语的典故,与唐代的两个人有关,他们分别叫崔沆和崔瀣。崔沆是唐僖宗年间的官员,曾任礼部侍郎等职。乾符二年(公元875年),他担任主考官,主持京城长安的科举考试。考生中有一个叫崔瀣的,颇有才学,被崔沆录取了,并很快得到了官职。
按当时的规矩,科举考试及第的人都算是主考官的“门生”。崔瀣不免要以门生的身份,前去拜谒“恩师”崔沆。真是巧得很,主考官叫崔沆,门生叫崔瀣,这“沆瀣”二字,本意是指夜间的水气、雾露,如今刚好在两人的名字上合到一块,实在难得。一时,许多人聚在崔府门前,看个热闹。人们指指点点,津津乐道,于是,爱凑趣的人把这两个字合在一起编成两句话:“座主门生,沆瀣一气。”意思是,他们师生两人像是夜间的水气、雾露连在一起。
本来,“沆瀣一气”只是一句玩笑话,并不含贬义,崔沆、崔瀣也不存在营私舞弊的情况。不过后来有人听说崔瀣中举后很快就得到很好的官职,遭到他人质疑,于是便把“沆瀣一气”的说法暗指他们俩有私人关系。渐渐地,“沆瀣一气”从一句玩笑话变成了一个含贬义词的成语。
客观地说,这即使不是一件冤案,也是因巧合而引起的曲解和讹传。这也警示人们,在传播信息时要注意事实和证据,不要轻信或散布无根据的谣言。同时,在生活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品德,不要与邪恶之徒同流合污或勾结成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