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例如,甲将自己的游戏机借给乙使用,乙谎称是自己的,将游戏机出售给不知情的丙,丙支付合理价格后将游戏机带回家。在这种情况下丙就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游戏机的所有权。游戏机是甲的,乙进行出售,,乙不是游戏机的所有权人,乙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丙对此不知情属于善意相对人,同时丙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而且完成了交付,在这种情况下丙就取得了游戏机的所有权而甲不得要求丙返还。善意取得制度使得善意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权利时,不必担心权利的追溯问题,维护其对于交易结果的合理预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时,要严格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系无权处分;
2.受让人是善意的,简单理解就是不知情;
3.支付合理价格;
4.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登记,也就是要完成物权的变动。
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就构成了善意取得。在考试中就会结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来考察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比如说,甲将自己的房子作价80万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丙得知甲在出售房屋,愿意出价100万购买,甲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思考一下,丙是否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答案是否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第一个条件是出让人系无权处分,房子是甲,甲出售的行为是有权处分,不满足善意取得的制度。
再比如甲将游戏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游戏机送给不知情的女友当作生日礼物,乙的女友将游戏机带回家,思考一下,乙的女友能否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游戏机所有权?答案也是否定的,乙的确实是无权处分,乙的女友确实也是善意的第三人,游戏机确实完成了交付物权变动,但是乙的女友取得游戏机时有支付合理价格吗?所以也不构成善意取得。针对于这类题目,就需要我们准确记忆善意取得制度的四个条件。
善意取得制度确实起到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作用,但是作为原所有权人他的权利又该怎么保护呢?主要有两点:
1.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
2.法律规定一些情形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一种情况遗失物、盗赃物、埋藏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遗失物和盗赃物、埋藏物可以随意被善意取得,那么将导致原所有权人的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将会降低盗窃等犯罪行为的法律风险,从而变相鼓励犯罪行为的发生,会引发社会不满和冲突,影响社会稳定。第二种情形是禁止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比如说毒品。
这就是善意取得制度、学习善意取得制度,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二是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三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掌握了这三点通过考试就会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