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定商业广告。
广告法规定商业广告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活动,非商业广告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盈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这些市场主体皆是意图通过经营活动获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其经营目的的。这些主场主体的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属于商业广告,没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