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
法律禁止的噪音无论多少分贝都是扰民,根据国家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其他噪音依据分贝判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如果人如果长时间暴露于声压级在85分贝或更高水平的声音环境中,就会引起内耳毛细胞损伤,继而发生噪声性听力损失。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生活,会造成听力不可逆转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