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自诞生开始,就在不断地进化;人类社会也是如此。人类的起源是一个细胞,那么最初的人类社会又该是什么样的?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继承了马克思的意志,本书以马克思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中的评论和批语为基础,补充拓展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早期发展进程,论述了家庭的起源和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以及国家的产生原因和阶级本质。
摩尔根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把史前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
摩尔根:“这一生产上的技能,对于人类的优越程度和支配自然的程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切生物之中,只有人类达到了几乎绝对控制食物生产的地步。人类进步的一切大的时代,是跟生活来源扩充的。”
01.蒙昧时代
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人类还生活在热带或亚热带的森林里,主要食物是果实、坚果等;到了中级阶段,他们学会了用火,食物中也出现了鱼虾类、贝类;弓箭的出现表明人类进入了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02.野蛮时代
“野蛮时代的特有的标志,是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
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从学会制陶术开始;
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在东大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从驯养供给乳和肉的动物开始,而在西大陆,是从靠灌溉之助栽培食用植物开始的;
铁矿石的冶炼,标志着野蛮时代进入了高级阶段,并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
03.文明时代
文明时代是对天然的物品进行进一步加工,是工业的时期,也是艺术的时期。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与之相关的亲属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家庭的形式容易受到外界变化的影响,而亲属制度却相对稳定。它绝不是什么简单地称呼,而是代表着郑重的确定的相互义务和职责。
易洛魁人奉行着一种“对偶制”的亲属制度,即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且子女是共同的。这意味着易洛魁人中的男子,他们的子女称他为父亲,他们兄弟的子女也称他为父亲,而他们姊妹的子女则称他为舅父,女子反之。
夏威夷群岛上流行的亲属制度是,兄弟姊妹的子女,毫无例外的是兄弟姊妹;都毫无区别地被看做自己双亲和双亲的一切兄弟姊妹的共同的子女。
“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只是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根本的变化。”
随着工业、商业的发展,社会进步飞速,来自不同胞族或部落的人迅速混杂居住起来,而他们虽住在这里,却不能管理这里的部落,因为他们是“外人”。
古雅典针对这种情况设立了中央管理机关。
也就是说,一些部落独立处理的事变成共同的议事会共同管辖了,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或氏族法律习惯上的普遍适用的民族法,雅典人因此比美洲人发展更进一步。
由此可见,“中央”这个机构与氏族社会的不可调和和对立关系,它的建立,就在于破坏氏族内的联系。
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
一句话,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一天天成长,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即使是最严重的坏事在它眼前发生,它也既不能阻止,又不能铲除了。但在这时,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
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
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
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越少,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