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太富了,而周围的邻居又太穷了。那它为什么富呢?因为它位于亚洲西部最肥沃的土地上,即我们常说的“新月地带”。
而新月地带往南,是一片大沙漠。往北,是一片高原和山地。两边都是穷地方。敌人就是从这两个方向杀出来的,最先入侵的人来自沙漠。
这些入侵,一拨接着一拨。一般来说,都是从沙漠里杀出一帮人来,把两河流域的国家打败,建立一个王朝。然后,这些入侵者被当地文明吸引了。
因为他们以前没见过这么气派的房子,没穿过这么讲究的衣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于是就使劲享受吧!享受若干年后,沙漠里杀出下一波入侵者,进来把他们打败,再建立一个新的王朝。
这些入侵者建立的王朝里,最有名的是巴比伦王朝。这个王朝,给后世留下了两样很重要的东西:一是巴比伦城;二是汉谟拉比法典。
巴比伦城原来就是个小村庄,忽然发达起来了,变成了当时的全世界第一大城市。以后不管王朝怎么更替,巴比伦一直是超级大城市。有名的通天塔,还有空中花园,都在巴比伦城。
巴比伦王朝留下的第二个东西是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是巴比伦最伟大的国王,他大约生活在公元前1700年左右,比商朝差不多早100年。这个国王很能干,征服了很大一块土地。但他最有名的事情,就是在位期间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个黑色的石头柱子上。这个柱子高两米多,上头是一幅画。画的是正义之神把权杖交给国王,下面就是法典的正文了。
汉谟拉比法典总的来看,还算是个好法典。好的方面,在于它很有契约观念。什么是契约?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合同。雇佣工人啊,合伙做生意啊,借钱啊,都要有契约。汉谟拉比法典非常注意保护契约,这一点很了不起。
但是,它也有很多原始的内容。比如它崇尚“同态复仇”,就是你打掉我一个牙,我也打掉你一个牙。你打断我一个胳膊,我也打断你一个胳膊。你给别人什么样的伤害,就受什么样的惩罚。猛一看,这个好像挺合理的。但是你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个挺可怕的。
比如建筑师盖个房子。这个房子塌了,把房主压死了,该怎么办?现在的法律会说:赔钱!坐牢!巴比伦人不这么想。同态复仇嘛!既然他盖的房子把人家压死了,那就该找块石头,把建筑师也压死。
医生把人治坏了呢?那就砍掉医生的双手。作为病人,听着是挺解恨,但是这样谁还敢当医生呢?
而且这个法典还有一个吓人的地方,那就是它不把人看作单独的个体。现在的法律都注重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干的坏事你自己负责。但是巴比伦人不这么想。还拿盖房子举例吧!建筑师盖的房子塌了,压死了房主,那他就要偿命。
但是如果这个房子压死的不是房主,而是房主的儿子呢?按照咱们的想法,这没有什么区别啊,还是让建筑师偿命啊!不,你想错了!巴比伦人认为要“同态复仇”,建筑师害死别人的儿子,那就该把建筑师儿子杀了抵命。
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现在也这样,那该有多可怕!
我们现在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汉谟拉比法典面前,人是不平等的:男人和女人不平等,父亲和儿子不平等,尤其是普通人和奴隶不平等。
普通人打普通人一耳光,赔钱就行了,奴隶打普通人一耳光,就得割掉他耳朵。奴隶要是对主人说“你不是我主人”,也得割掉耳朵。
汉谟拉比法典审案子有这样一招,碰见实在审不清的时候,直接把嫌疑犯扔到河里。如果他淹死了,说明他有罪;如果他没淹死,说明他是清白的。
听完上面的内容,你可能会觉得,这个法典真是一塌糊涂啊!如果这么想的话,就有点不公平了,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看三千多年前的人和事。
在那个时候,有这样一个法典就比没有好。它至少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标准,让大家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这样社会才会有一种安全感。所以说,汉谟拉比法典的出现,还是一个伟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