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又可以叫做行政诉讼法,它不像刑法、民法那样广为人知,接触的人并不多。
中国古代是没有行政法的。
那么,行政法到底是什么?
通俗的讲,就是民告官。
民,用专业语言讲,叫做利害关系人。
官,专业术语叫做行政主体,它包括两种,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
那么,行政机关又是什么?
行政机关就是中国的五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比如最高级的国务院和它的外交部、国防部等,省政府和它的外交厅、财政厅等。往下一直到乡镇政府。
而被授权组织,就是被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那些事业单位、团体和组织。比如咱们熟知的各种事业单位、大学,都是被授权组织。
其实,在最初的时候,是没有被授权组织的,只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向福利社会的转变,政府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比如向农民传授农业知识、向市民宣传法制、宣传安全卫生,这些都需要相当高的专业知识,很明显,政府是不能胜任的,于是便将这些事情交给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自然的,被授权组织应运而生。
民告官,有两种途径,一个是行政复议,一个是行政诉讼。诉讼大家都理解,就是打官司。
而复议呢,就是向上一级反应,说你们对我这个处罚不对,要撤销、要更改。
关键在于,谁是上一级?
谁有权管,谁就是上一级。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市公安局对你处罚了,你不服,要向哪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那就看谁能管市公安局了。
很明显,有两个单位:市政府,和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