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对年龄的划分与称谓,往往是以年岁的增长而定的。通常可以分为幼年、童年、青年、壮年、老年……等。古代人对年龄的称谓与划分,虽然也是根据岁月的增长而定,但其说法却显得形象而含蓄,深邃而雅致。
如对处在童稚阶段的小孩,称“总角之年”。《诗·齐风·甫田》里写道:“总角卯兮”。角,小髻。卯,儿童的发髻向上分开的样子,这不是很形象吗?
女孩子长到十三四岁,称“豆蔻之年”。杜牧《赠别》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之句。也用以比喻处女。
十五岁的女孩则称“及笄之年”。《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笄”。原意是结发而以笄贯之。也指女子达到了结婚的年龄。
十六岁称“破瓜之年”、“瓜”字拆开为两个“八”相加。诗文中多用于女子。《通俗篇,妇女》中有:“宋、谢幼槃词,破瓜年纪小腰身”之句。《通俗篇》又载若吕岩赠张洎诗道:“功成当在破瓜年”。这是指六十四岁,用两个八字相乘而说的。
男孩子长到二十岁称“弱冠之年”。《礼记·曲礼上》云:“二十日弱,冠”。古时要为这些年满二十的年轻人举行冠礼,戴上冕(帽子),表示他们已经进入到成年人的阶段了。
人到三十,称“而立之年”。《论语·为政》有“三十而立”之句。意思是说三十岁左右的人阅历多了,能力强了,可以独当一面的工作了。
“不惑之年”则是四十岁人的代称。人活到这样的年龄,经过生活的严峻考验,头脑要冷静得多,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自然要强多了。
《论语·为政》里说“五十而知天命”。因此“知命之年”就成了五十岁人的代称。“天命”一词,按儒家的说法,当然包含许多封建因素。如果按照《荀子·天论》:“人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的说法,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到了这样的年龄,由于知识的累积、实践的增多,对自然和社会的规律都有了了解,可以运用它来为我们服务。
人到六十,则称“耳顺之年”,也是从《论语》而来。这可能是从生理的角度来说的。庾信《伯母李氏墓志铭》中就有:“夫人年逾耳顺,视听不衰”之句。六十也称“花甲之年”,这来源我国阴历天干、地支六十而一转的计算法。
“古稀之年”则是七十岁的代称,也作“古希”。杜甫的《曲江》里有“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诗句。
《礼记·曲礼上》六十为“耆”,五十为“艾”,八十、九十为耄和耋,这是对老年的泛指。
“期颐之年”则是对百岁老人的称谓。郑玄注曰:“期,犹要也,颐,养也。”方氏曰:“人生以百岁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苏轼在《次韵子由三首》中写道:“到处不妨闲卜筑,流年自可数期颐。”其咏叹高龄娱乐之意,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