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好两提升”总体工作目标是指:我省在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中,确保综合评价为“好”、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为“好”,实现综合评价排位上升、脱贫群众认可度上升。
2.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率一度”工作目标是指: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信息入户采集率、信息采集数据准确率均达到100%,脱贫群众认可度力争达95%以上的。
3.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好一优两靠前”总体工作目标是指:我市在2023年度省考核评估综合评价为“好”、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为“好”;财政衔接资金评价为“优”;实现综合评价排位靠前、脱贫群众认可度靠前,排在全省第一梯队。
4.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率一度”工作目标是指: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信息入户采集率、信息采集数据准确率均达到100%,脱贫群众认可度力争达98%以上的。
5.“三落实一巩固”是指: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
6.四个不摘”的具体内容是: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7.监测对象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
8.2023年,我省脱贫人口和“三类人群”的人均纯收入监测线标准为7300元。
9.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补助标准是: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为 500元/人一年;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补助标准为 1000 元/人一年。
10.“三个转向”是指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
11.“四个双”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是指双台账、双责任、双销号、双问责。
12.脱贫人口“四项收入”指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
13.五大振兴是指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14.重点帮扶县“三大硬仗”是指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硬仗、打好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硬仗、打好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硬仗。
15.脱贫人口收入年度计算周期为前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
16.乡村振兴责任制中明确要层层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17.监测对象识别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做到应纳尽纳。
18.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19.贵州省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劝返复学制度。
20.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指标任务后60日内要安排到项目。
21.乡村振兴“五大行动”是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展乡村产业行动、加强乡村治理行动、推进乡风文明行动。
22.强村富民“两强两富”是指:强基层组织、强集体经济;富民,富农民“口袋”、富农民“脑袋”。
23.乡村振兴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4.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基本内容有:科学稳步推进改厕,选择适宜技术模式,抓好粪污治理 ,强化质量管控,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建设管护机制。
25.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的基本内容有: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年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绿色村庄建设。
26.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三早”机制是指: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27.教育政策“双线”责任制指的是:行政线、教育线。
28.村民“六有”是指:有明确的致富目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整洁的庭院环境、有积极的参与整治、有和谐的家庭关系 、有文明的新风习俗。
29.四类主要慢病签约服务的对象是: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类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30.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引导农民参与、支持农民参与管护、强化农民参与保障。
31.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技术技能岗位、普通岗位和专项岗位。
32.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时间。
33.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34.农村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意外等刚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突发严重困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35.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补助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