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范围
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补助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
医疗救助对象
(一)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医疗救助标准
(一)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上报送省总工会审批,5万元以上报送全总审批。
(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医疗救助标准为个人自付医药费的80%,最高不超过1.6万元。
到哪里申请?
1、各区、系统(单位)工会的在职职工、农民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
2、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帮扶工作站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有哪些?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银行流水);
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需出示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门诊就诊正规收费票据(原件)。费用的计算周期为本次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所产生的费用;
4、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下岗失业证明(有效期内);残疾职工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
5、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需出示灾害定损的相关材料,如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等。
6、其他刚性支出:个人社保、医保缴费证明;幼儿园保育费;房租;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缴费证明等。
哪些情况不能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或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建立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6)市、县、区总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