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标准
1.作业设置有明确目的,符合大纲要求,有利于学生巩固知识,形成学习技能。
2.作业批改及时认真,不出现错批、漏批,有明确的评语和批改时间,评语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
3.作业本整洁完整,学生书写工整,格式规范,有改错。
4.每学科作业完成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限内,禁止布置机械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5.实验课要完成实验报告。
(二)评价细则:
1.布置惩罚性作业的,每天作业总量超过规定时限的,每次扣2分。
2.作业不批改每次扣2分,批改不及时、不认真,出现错批或漏批的,一次扣1分。
3.作业批改应有等级或批语、有日期,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扣1分。
4.对学生作业要求不规范,学生书写不认真、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5.作业设计应符合作业改革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
6.对于学校不要求布置家庭书面作业的学科教师,适当赋予基础分(基础分赋予2分,每提高一名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