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倡导土地改革的领袖为孙中山,他于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但蒋介石在大陆统治期间却极力维护旧有的农业制度。
中国共产党内的李大钊曾实地调研农村现状,提出亟待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毛泽东对旧中国农地占有不公、地主对农民剥削之深的弊病是认识较早、较清醒、较全面的领导人。
我党在五大就首次提出“土地革命”相关问题,而随后召开的“八七”会议上,正式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的方针。
土地革命与武装暴动源于“八七”会议,其主要目标为抵抗国民党的武装压迫。
1927年,南京蒋介石实施的“四·一二”与武汉汪精卫倡导的“七·一五”事件中,大量共产党人士、工人农民及学生遭到杀害。
遵照“八七”会议的指示,毛泽东组织湖南的“秋收起义”,后虽失败,但他率领的队伍抵达井冈山北侧的宁岗县茅坪,开启了红色革命根据地建设以及土地革命的新篇章。
严格来说,土地革命应始于此阶段。以分地为主要特征的土地革命始于1928年。
整个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基本结束,土地革命的核心为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33年后,查田运动展开,根据实践经验,发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文件。
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所有土地经没收后均分至农村人口,农民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允许交易,土地所有权归政府;
兴国《土地法》则对井冈山法做了修正,将所有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收归国有并重新分配,多出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补偿,分配后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且可自行决定“租借买卖”。
1931年,苏维埃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实行土地登记》政策,并向苏区广大农民发放了《土地证》,不仅千百年来以来渴望有自己土地的农民实现了梦想,而且农民所拥有的土地也被保护不再被侵犯。
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在根据地政权比较稳固时,才有可能开展土地革命,发动贫苦群众、建立起党组织和地方武装,才有可能实现分田地。
相对应的是,广大贫苦农民分到了田地后,实现了梦寐以求梦想,才有可能被发展起来,就能真心实意地站到了共产党、苏维埃和红军这一边,拥红支红参红扩红也就水到渠成。
这就是我军在战争不断壮大的主要原因,红军武装、根据地和土地革命就成为三位一体。依靠红军武装打击反动派武装,开辟根据地建立起地方政权,才能胡效进行土地革命;通过土地革命让农民翻身做主人,才能将贫苦农民发展起来,持续为工家红军提供兵源、给养、经济支撑,更有利于工家红军的生存、巩固和发展。
到了抗日战争中,适应建立统一战线、共同抗日的需要,中共在敌后建立的抗日根据地内放弃了土地革命时期没收地主土地进行平分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
但随着抗日战争结束,国共两党签订的和平协议被撕毁,大规模内战开始,时过境迁为了适应新的革命形势,解放区由“减租减息”开始转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把土地分给农民,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土地改革。
1946年5月4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各解放区包括新开辟的东北根据地在内,大大加快了土地改革的步伐。
土地改革在解放战争中的动员效应迅速显现,成为我军战胜国民党的关键因素,山东和东北地区表现尤甚。
1947年7至9月,刘少奇在西北坡村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同年10月由中共中央批准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冬季至1953年春季,刘少奇主持制定新地地改革的指导方针,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1950年6月,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3年春,除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外,新中国其他土地改革已全部顺利完成。
此次土地改革旨在释放农村生产力,推动农业发展,并为新中国的工业化铺平道路。
总的来说,毛泽东建立的土地革命路线是我党在农村的坚定阶级路线。该路线正确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党在农村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的关键问题。
这条土地革命路线为党在此时期及整个民主革命时期成功领导农村反封建斗争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