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案例来证明上个世纪将战争非法化的国际努力“尽管谈不上完全成功,但总体上有效”。不过,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欧娜·海瑟薇(Oona Hathaway)和斯科特·夏皮罗(Scott Shapiro)恰好就打算在新书中提出这样的证明。《国际主义者》(The Internationalists)既是一部详实的现代国际法秩序发展史,也是一项探讨法律如何有助于改变战争的经验研究,至少,作者声称这本书能有这样的影响。
作为一部法律史,这本书将现代国际法秩序的思想基础追溯到1928年那份饱受诟病的《巴黎和约》(亦称《非战公约》)——在这份协定中,美国与其它14个国家谴责了将“诉诸战争”作为“贯彻国家政策的工具”的做法,但十来年后,就发生了史上最具毁灭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
事实上,《巴黎和约》所载规则的某个版本,直到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才正式列为法条,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参与制定了这部宪章,它禁止以武力威胁或是使用武力来“针对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过,正如海瑟薇与夏皮罗以其细致的研究指出的一般,1928年和约所包含的理念中,已经潜藏有法律思想上的一个分水岭——那是一个抛弃“旧世界秩序”的时代。在旧秩序中,战争不仅是日常,也是解决争议的合法手段。当战争合法时,那些不事战争的国家便没法对侵略者施加经济制裁,而与此同时不损害其中立方的地位;“枪口下的外交”在那时是家常便饭,领土始终属于武器最精良的一方。将战争非法化的运动试图让以上所有行为承担其后果,从逻辑上说是如此,有朝一日这也会变成现实:在新世界中,主动开战的国家属于违法,他国针对其越轨行为可对之实施经济乃至刑事上的制裁。在强力威胁下达成的协定不再被视为有效的。并且,即便侵略一方仍有足够的国力,能以强力征服来获取领土,这些领土也不再会被承认为合法的。
《国际主义者》一书当中最有趣的是,作者敏锐地意识到了具体的思想家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这一点长期以来被忽视,他们也意识到了偶然事件的影响——譬如,一位实用主义者可能在偶然间得到一份理想主义者的备忘录。以下就是真实案例:萨尔蒙·列文森是个德国移民的儿子,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他就能够说服他的同学亨利·斯汀森(Henry Stimson,时任美国国务卿)宣布美国将不再承认任何国家间的征服行为,或是不承认那些“由不利于达成和约的手段所促成的”协议。美国虽然没加入国联,但通过斯汀森的斡旋,美国也得以和国联成员合作,否定日本通过征服满洲而得来的经济利益。即便在大国政治中,个体人格也是管一些用的。
令人遗憾的是,作者花费了大量篇幅探讨个人影响,但却没有花费同样多的篇幅来关注法律的变化如何改变行为。他们把注意力用在以数据来展示1928年巴黎和约签订后国家间战争所导致的领土征服(territorial conquest)现象大幅减少的事实。作者强调说变化的产生并不是因为1928年以后的国家间战争频率本身降低了(这个频率要直到二战结束后才有下降趋势)。按他们的论述,其原因在于1928年以后大部分通过战争取得的领土都被归还给了其在1928年以前的所有者,而那些没有归还的土地,从面积上来看也远低于旧世界秩序中曾经发生的那种规模巨大的领土征服。
但就算我们接受他们的结论,即领土问题在1928年后有重大变化,仍然不清楚的一点是:作者在全书中着力刻画的国家行为的变化,在多大程度上是二战前的法律革命带来的?如他们所言,核武器的问世、英美政体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以及贸易,也可能有助于解释20世纪下半叶当中国家行为的变化。再举个例子,如果没有对二战后英、美、法三国高官的内部磋商的深入了解,恐怕很难知道决策者是否真的认为1928年和约——或由其促成的法律发展——影响到了他们1945年不为本国主张任何新领土的决定。
理解法律如何改变国家行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棘手的学术难题。政府有着复杂的组织系统,其领袖通常会在咨询后做出决策,有时候顾问之间还会有意见相左的情况,他们各自有支持优先实施特定行动的理由,这些理由可能同时包括战略、道义以及法律(或者这三样都不包括)等等方面。在这种环境下,国家做什么和它们为什么这么做不一定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