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之后,猛禽们就在兽的肛门处下口,三两下就、啄出大肠头,把肠子唏里咕噜拖出来。兽类被抽了肠子,更无力反抗,猛禽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饱食其肉。猛禽类大概没有科学思维的大脑,不会懂得兽类的生理解剖学,它们只是凭本能使用了这种残忍食兽类的妙法。人类在残杀动物或惩治同类时,除了挖眼睛外,竟也使用了抽肠的手段。
抽肠作为对人惩罚的酷刑早在春秋时就实行过。《庄子.渺箧》篇云: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妙,子胥靡。句中的妙或作锰,就是刳出肚肠的意思。苌弘是周敬王时人,约公元前492年以前在世,可见抽肠的历史是多么悠久了。也有人说苌弘是被车裂而死的,详细情况已难考察,可能是苌弘先被车裂,之后又被刳出肠子。
后世使用抽肠的刑罚,典型的事例在明代。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钩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钩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往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张士诚占据江苏称吴王时,其弟士信为丞相,用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三人为参军。这三位都是迂阔无能的书生,没有实际的军事政治才能,当时有人写十七字诗讽刺他们说: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蔡叶,一夜西风起,干瘪。不久,朱元璋的大将军徐达领兵攻破苏州,黄、蔡、叶三人皆被处死,并且抽出他们的肠子挂在高处,直至干枯。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张献忠的所作所为,是以野蛮对野蛮,以兽性反兽性,以此对明朝的虐政进行变本加厉的报复。鲁迅说过,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也可以说,明朝是以抽肠始、以抽肠终,这也算是一种有始有终吧。